各县(区)、开发区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南宁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南政法通〔2020〕41号)和关于印发《南宁市司法局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司通〔2020〕110号)要求,南宁市司法局决定将“横县司法局云表司法所”等10个司法所命名为市级枫桥式司法所。现将南宁市首批枫桥式司法所名单通知如下:
横县司法局云表司法所
宾阳县司法局新桥司法所
宾阳县司法局古辣司法所
上林县司法局三里司法所
马山县司法局加方司法所
隆安县司法局丁当司法所
江南区司法局苏圩司法所
青秀区司法局新竹司法所
青秀区司法局建政司法所
武鸣区司法局双桥司法所
希望新命名的枫桥式司法所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南宁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