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司干〔2020〕10号
各县(区)、开发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所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任周芹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任陈宏普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政治部一级主任科员;
任黄向东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政治部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宁市司法局政治部二级主任科员;
任潘莹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机关党委一级主任科员;
任黄玲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科一级主任科员;
任郑洪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法治督察科一级主任科员;
任刘汉文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立法一科一级主任科员;
任杨姝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立法二科一级主任科员;
任沈星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科一级主任科员;
任农朝胜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科一级主任科员;
任苏嫦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市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事务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任谢杰文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一级主任科员;
任王琦汕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
任官路萌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一级主任科员;
任祝小玲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装备财务保障科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宁市司法局装备财务保障科二级主任科员;
任梁娟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立法一科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宁市司法局立法一科四级主任科员;
任许慧宁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市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事务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任梁敏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三级主任科员;
任郑奇崑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
任王凯家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宁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
任韦晓林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三级主任科员;
任何平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三级主任科员;
任梁海婷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宁市司法局办公室一级科员;
任潘虹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组织培训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宁市司法局组织培训科一级科员;
任周亚辉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市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事务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宁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市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事务办公室)一级科员;
任董桂玲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宁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一级科员;
任唐继伟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宁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一级科员;
任余松同志为南宁市司法局装备财务保障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宁市司法局装备财务保障科一级科员;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