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执法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司法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2〕4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各项相关工作。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2〕47号)
南宁市司法局
2022年5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蒙玉佩、曾凤玲、唐柳叶 5531720)
市级各执法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司法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2〕4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各项相关工作。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2〕47号)
南宁市司法局
2022年5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蒙玉佩、曾凤玲、唐柳叶 553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