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2第5号),现就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1日9时至4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户籍在南宁市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横州市,考试成绩达到广西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选择在南宁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21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在南宁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应于2022年7月12日至15日期间,到南宁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放宽地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现场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南宁市司法局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由我局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前来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应遵守下列防控措施:科学佩戴口罩,按照门岗指引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出示14天内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码三码合一的绿码,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治排查,暂缓进入办事大厅办理业务。近期从中高风险地区来邕返邕人员及区内边境八县(市、区)【那坡县、靖西县、龙州县、凭祥市、宁明县、东兴市、防城区、大新县】入邕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的,请暂缓前来办理并电话告知我局。
五、现场受理资格申请材料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25号南宁市司法局一楼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号法律资格窗口
审核时间:7月12日至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771-3389106、3860228、3860022